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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 你我携手,合作共赢(1/3)

别说,曹志强的提议,佐田雅志是相当动心的。

毕竟作为一个最早来大陆拓展事业,甚至还为此负债累累的日本人来讲,至少在娱乐圈范围内,他是最了解大陆国情的,尤其是大陆的娱乐圈产业。

当然,此时大陆还不叫娱乐圈,勉强应该叫演艺圈,反正意思都一样。

与日本不同,此时大陆内的演艺圈,基本都是国有单位,不存在私人性质的演艺公司。

加上保守的气氛,所以一个外国人想来大陆赚钱,真的是千难万难。

不过跟这些相比,更让佐田雅志难受的,是大陆演艺圈那些权力人士的保守心态。

实际上,曹志强提出的这个交流建议,也就是关于引进日本艺人来大陆演出并获得收入的事情,佐田雅志早就提出过,但大陆方面还没有任何一个单位有兴趣。

也不能说是没兴趣,而是大陆方面的意思,是既然属于中日友好交流,那就不改谈钱。

换句话说,大陆方面没有任何一家单位,愿意为来华演出的日本艺人付钱。

以目前的情况,日本艺人你给钱不到位都不来,更别说一分钱不给了。

所有事,佐田雅志的提议,在一开始就遭到了拒绝。

但是现在,曹志强提出的新提议,却让佐田雅志眼睛一亮。

的确,或许请日本艺人来华演出,暂时还行不通。

但获得某些日本艺人的授权,以分成的模式,来大陆这里售卖唱片,那还是可以的。

或许,此时日本的很多大牌歌星会不在意,但终究会有人乐意的。

毕竟在过去,这些日本歌星唱的歌,在大陆方面开始流行的时候,他们那些日本歌星是一分钱捞不到的,基本都是大陆方面白嫖。

但如果大陆方面有个出版公司,能获得他们的授权,在这里正经发行唱片,那么他们就可以借此分一杯羹了。

这就等于是多了一个额外的收入,还能顺便拓展知名度,何乐而不为?

如果能把自己在大陆发行的唱片销量也算上,那他们那些日本歌星,轻易就能达到金唱片甚至白金唱片的成绩,说出去也好听啊。

要知道,在这个时代,对于歌星来讲,唱片发行的销量是个很重要的指标,但这个唱片销量,指的是正版销量。

盗版唱片的销量是不算的。

你比如中岛美雪吧。

中岛美雪的歌,此时在大陆方面已经很流行了,很多地方都能听到她的歌,但中岛美雪并没从中获得什么利润,也没把那些在大陆流行的唱片数量算她的个人唱片销量。

同样情况的还有邓莉君,她在国内的知名度更响亮。

可同样的,国内发行所有的邓莉君的磁带唱片,邓莉君本人都没有捞到一分钱的收入,而这些在大陆发行的唱片,也不算在邓莉君的个人唱片销量中去。

所以说,如果有个国内的正经出版公司,能搞一个正版授权的发行,哪怕单张唱片给的钱不多呢,但数量优势可以弥补啊。

有什么地方,能比的上大陆十亿人的市场啊?

再者说,就像曹志强所说的那样。

大陆既然开放了,演艺界不可能一直这么保守,早晚会跟国际接轨,也早晚会注重创作人的版权意识。

到那时候,先行者必然会吃到最大的红利。

当然了,这些内容,都是听起来很美罢了。

真要是实际操作,受限于两国的国情不同,必然会出现一些差异跟问题。

比如说,日本艺人来中国发行唱片,我可以不宣传啊。

只要不主动宣传,再把磁带价格定的高高的,比如磁带卖个三十元一盘。

那么在这种高价之下,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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