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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0章 白piao上瘾阿!(2/2)

谢谢牛律师,王律师。

我们集团下面有个搞军工产品的科技公司,这家公司是科研型的企业,涉及很多保密信息。最近有人跟我反应,说是有个工程师经常带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到公司工作。

你们也知道,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,一旦曝光损失是巨大的,前期的科研费用可能就打水漂了,科技人员也白干了。更何况是军工产品,一旦泄密有可能我们的客户就没了,搞不好还要被追责。

所以我们最近准备辞退这名员工,现在他的电脑已经被我们的保安控制了。公司停了他的职。

我想问问,如果我们辞退他会不会涉及赔偿,有那些方面需要注意?”钱木华道。

“贵司下面的科技公司有没有员工手册或者保密制度之类的文件?”王川问道。

“有,因为这家公司的搞军工技术研发的,具有保密资质,所以相关人员都进经过保密培训,而且签有保密协议,并且我给他们都培训过劳动纪律和员工手册。都有培训记录。”钱木华道。

“科技公司对于使用个人电脑有没有明确的规定?”王川接着问道。

“这个也有,公司绝对不允许使用个人电脑。而且为了保密,我们的电脑都无法链接外网,只有内部局域网,而且每个人根据职务不同设置了不同的操作权限。

另外,公司每台电脑上都有加密功能,绝对不允许使用个人电脑或者移动硬盘、u盘之类的个人物品连接公司办公电脑和复制办公电脑上的文件。我们有明文要求。”钱木华道。

“他承认用自己的电脑复制了公司电脑上的内容吗?”王川追问道。

“开始他不认,说带电脑只是为了自己用着方便,没有连接过办公电脑,但是我们从监视录像中看到他连接过两台电脑。而且不止一次。

后来见我们拿出录像,他承认拷贝过公司电脑里的文件,但是他说这是为了工作方便。

我们的技术人员在他的电脑上也确实发现了公司的机密文件,我们请了公证处的人对电脑内的文件进行了公证。”钱木华道。

“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,又有录像,他电脑又有贵司的机密文件,有事实有证据,他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整制度,我觉得公司辞退他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,不会涉及违法解除。”王川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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