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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六七章 音乐节(2/3)

会想到的方法,是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。

“所以,如果一个乐队拥有一定的人气基础,比如说在开始演奏前就有大批的观众为他们欢呼,那么就会给其他人留下了‘这是个优秀的乐队’的印象,接着更加认真的听他们的音乐,将普通认定为好,将错误认定为风格,将缺漏认定为独特。”

“而这个会场内,参与音乐节的乐队大多名不见经传,如果按毛利小姐所说,一开始就用轮流上台演奏的方式,可是会很冷场的。”乌丸酒良说道:“所以,第一天通过这种方式,既是让观众们增加对各个乐队的了解,也是乐队之间,一场关于人气的争夺战。”

“喂喂。”毛利小五郎挂起死鱼眼吐槽道:“不是说你对流行音乐没有了解吗?”

乌丸酒良只是微笑回应:“与音乐无关,人之常情而已。”

话音刚落,一阵堪称巨响的电吉他扫弦声传来,冲击着每个人的耳膜。

每个人都因此吓了一跳,看向了传来巨响的方向。

自然是来自离他们较近的一座小舞台,占据着距离入场通道较近的地理优势还不够,还有意用这种方式吸引刚入场游客的注意。

接着演奏就开始了,经典的重金属曲目,听的乌丸酒良直摇头,实在是欣赏不来。

曾几何时,他还以为基安蒂和科恩就是搞这种音乐的。

虽然音量没有一开始那个扫弦声那样震耳欲聋了,但依然是十分的高,乌丸酒良这一行人距离那个舞台还有段距离,这声音就已经让人有些耳朵不舒服了。

大人们和孩子们互相看了看,见每个人都是一副苦脸,便知道谁都对这个乐队没兴趣,一齐朝着远离他们的方向走去。

等到耳边的声音减弱了不少,开始混杂着其他方向传来的音乐时,毛利小五郎才都囔道:“真是的,那帮家伙搞什么,以为声音大就会有更多人喜欢他们的音乐了吗?”

阿笠博士有些不确定的推测道:“好像是那种叫做死亡黑金属摇滚的音乐就要这样很大声的演奏吧?”

“那可不是死金,而是速度金啊。”一旁有个声音插进来纠正道,并不是乌丸酒良一行人之中,而是一个路过的外人:“喂喂,怎么回事啊?完全是外行人的老伯带着一群孩子跑进来,是来郊游踏青的吗?”

来人约摸三十多岁,是一个看起来很‘摇滚’的家伙,看到他时最抢眼的就是染成金色的飞机头,向下是晒的黑里透红、比服部平次还黑的皮肤,粗眉毛,带一副浅绿的墨镜,没有留胡子。

脖子上挂着一串目测五六斤的大金链子,手腕上裤腰上也缀着满满的黄金装饰,是个很好的抢劫对象。

上半身穿着夏威夷风的无扣沙滩衬衫,下半身却是一条皮裤,皮鞋的鞋尖很长,朝天上翘着。

‘大金链子’身后左右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人,带着墨镜,就差在脸上写着‘我是保镖’了。

本来阿笠博士被人纠正了错误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,听完对方的话后表情也变得难看起来。

从头到脚打量了对方之后,乌丸酒良直接朝对方质问道:“艺术本就是从现实生活与精神世界中诞生,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存在的,因此每个人皆有各自的艺术——莫非这位先生的艺术,是那种只有内行人才有资格欣赏的小气之物吗?”

作为一个古典音乐爱好者,对于这个既不是客人也不是熟人的无礼来客,乌丸酒良自然是没有好语气的。

说完话,他的目光盯着‘大金链子’的眼睛,同时警惕着对方身后的保镖。

乌丸酒良质问的声音不小,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目光,接着居然有人认出了这个不礼貌的家伙。

“是迈德雷艾·肖啊。他真的来音乐节了啊,我还以为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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