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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九章 捕获一只(2/2)

,那么可以带一只回去。

走到了这只长毛猪的身边,格尔斯身体一瞬,长毛猪完全就没有任何的察觉。“碰”的一声,格尔斯闪电般的用右手击中长毛猪的头部。由于用力不大,长毛猪并没有死去,只是被直拳的冲击波给震晕了过去。

接着,格尔斯牢牢地用手抓起了这只长毛猪,举了起来,另一只手抱着阿莉丝向着村庄的方向回去了。

回去的途中碰到了两只怪物。一只是布奥兀鲁斯,另一只是没见过的生物。

对付布奥兀鲁斯的时候,格尔斯连长毛猪都没有放下来。直接就冲向了布奥兀鲁斯,来到布奥兀鲁斯的面前的时候,布奥兀鲁斯伸长了脖子想要咬格尔斯,但是格尔斯轻轻一跳就躲过了,脚用力一踩,将布奥兀鲁斯的头踩进了泥土中,布奥兀鲁斯好一会儿才将脑袋拔出来,四处一看格尔斯已经不见了踪影,布奥兀鲁斯也就不找了,开始自己干别的事情了。

另一只怪物则是,能用后腿站立。几乎全身是紫色的,身上没有斑点。最突出的特点是其大型的,尖锐的,有毒的角。它是有力的攻击武器。耳朵的边缘有小而尖的刺

,耳朵内部是绿色的。下颚的每一侧上有五个齿,第五颗牙齿格外长,所以不管它的嘴巴是张开还是闭上都能看见。眼睛的形状是三角形。它后背的刺是非常大的。它的尾巴有几个细条纹装饰。它的胸部和腹部是灰白色的。它的爪子是三趾的,它的后肢只有一个一个单一的大型蹄状趾。这是一种极具视觉强悍性的怪物。有10.6米高,名字是力诺王。

这只力诺王,看见格尔斯一行生物后,“嚎”的咆哮着冲了过来。

看见这只生物的格尔斯自知身上有累赘,而无法打败力诺王的。格尔斯现在也不想将阿莉丝和长毛猪放下,就开始持续地跑了起来,想要逃离力诺王的视线。

力诺王的速度并不满,格尔斯的速度则是50米每秒,而力诺王的速度则是55米每秒,多出了5米的距离。格尔斯是可以加速的,但是现在的格尔斯身上有着一只长毛猪,长毛猪身体比格尔斯大多了,所以一旦格尔斯加速,你们长毛猪势必会掉落在地上,让格尔斯白费了一番功夫。(推荐、币、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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